近日,淄博高新區按照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及山東省委、淄博市委人才工作部署,著力建設人才引領型開發區,創建省人才集聚節點,在全面落實“淄博人才金政50條”的基礎上,結合淄博高新區實際,制定《淄博高新區建設新時代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
實施帥才“塔尖”計劃
1. 頂尖人才引領工程
對符合淄博高新區重大發展戰略、能夠解決關鍵“卡脖子”技術、具有重大帶動作用的,由諾貝爾獎、菲爾茲獎、圖靈獎等國際性重要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兩院院士及海外發達國家(地區)院士等領銜的頂尖人才創業團隊項目,經評審,最高給予5000萬元綜合資助,三年內免費提供不超過1000平方米創業啟動場地。對于特別重大人才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制定扶持政策。
2. 杰出人才倍增工程
由國家重點人才工程專家、國家科學技術獎首位獲得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主要負責人、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高校正教授、世界500強企業總部首席技術官、世界知名著名高科技企業首席科學家、首席研究員等領銜的杰出人才創業團隊項目,經評審,最高給予1000萬元綜合資助,三年內免費提供不超過500平方米創業啟動場地。
實施將才“托舉”計劃
3. 領軍人才集聚工程
對淄博高新區自主培養和全職新引進的國家重點人才工程人選、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選及自主培養的淄博英才計劃人選,最高分別獎勵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購房補貼。
4. 火炬英才提升工程
定期舉辦“天淄雄厚?博攬英才”創新創業大賽,對通過大賽入選“火炬英才”的人才,給予每人10萬元一次性人才津貼,并優先推薦參加省、市創新創業大賽。對在全國創新創業大賽和全國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的獲獎項目,落地到淄博高新區的,經審核,可直接納入“火炬英才”人才項目管理,并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
實施俊才“強基”計劃
5. 骨干人才培育工程
對淄博高新區重點企業賦予人才舉薦權,按照“側重存量人才、緊缺人才、一線人才”的導向和“兩年一認定一獎勵”的原則,加大管理、研發、技能等崗位人才舉薦。根據舉薦結果,每次最多認定100名淄博高新區優秀骨干人才,同時納入齊峰人才計劃項目管理,每人給予3萬元一次性人才津貼,其中40周歲及以下青年人才入選比例不低于30%。
6. 教學名師聚力工程
對從市外引進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教育工作者(特級教師、名師、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等),與用人單位簽訂10年以上全職聘用合同的,分別給予25萬元、20萬元、15萬元的一次性安家補貼。對區內國家級、省級、市級教育工作者(特級教師、名師、教育能手、學科帶頭人等),在聘期內分別按照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補貼標準考核發放。
加快人才平臺建設
7. 實施人才“金種子”計劃
支持企業聯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新型研究生培養基地,為企業定向培養高端產業人才。對于新型研究生培養基地,實行“一事一議”補貼政策。鼓勵企業在高校設立獎學金,給予每年最高10萬元的補助,補助資金由管委會、企業各承擔50%。
8. 加快科研載體建設
新設立的院士工作站,給予30萬元建站補貼。對進站的全職院士最高給予50萬元綜合補貼,兼職院士最高給予10萬元綜合補貼。對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山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建站補貼。進站博士后給予5萬元的科研項目啟動資金;對出站后留在淄博高新區企業就業的,再給予5萬元的就業補貼。
優化人才發展生態
9. 強化人才雙創融資支持
設立規模2億元的高端人才股權投資基金,對科技含量高、投資總量大、產業關聯度高、全區經濟拉動性強的項目,通過基金給予支持。設立種子基金、天使基金,優先支持國內外頂尖人才、杰出人才領銜的人才項目,單個項目投資額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特別優秀的項目,經審定,可提高投資額。
10. 推動人才服務市場化
鼓勵專業機構組織招才引智、創業大賽等活動,按照事前立項、分階段撥付的方式,給予活動全額資助。鼓勵專業機構參與重點人才工程申報培訓,經培訓入選國家重點人才工程、省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的,按照每人5萬元、2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11. 拓寬招才引智渠道
鼓勵專業機構、社會組織引才薦才,對引進的高端人才及團隊,按照引進層次,每人次給予最高50萬元引才薦才獎勵。專業機構、社會組織推薦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申報國家重點人才項目,經事前報備,通過有效申報環節的,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成功入選后,再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12. 創新人才服務模式
創新開展高端產業人才培訓、人才健康體檢、人才數字大腦建設等工作,打造最優人才服務生態。升級“淄博高新區優才卡”為“高新人才碼”,憑碼可享受教育、醫療、就業創業等定制服務。鼓勵社會機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參與各類人才服務工作。
13. 優化“來淄體驗券”
對畢業年度內來淄博高新區聯系就業創業的(駐淄高校和淄博籍的除外)高校畢業生,按照每人500元的額度發放“來淄體驗券”,用于補貼住宿、餐飲。
14. 加強人才工作保障
優先足額保障人才專項資金,推廣“無形認證、政策找人”,提升人才政策兌現效率。健全工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統籌工信、科技、人社等相關部門,推動人才引育工作。
15. 營造愛才敬才環境
定期舉辦淄博高新區人才節,實施齊峰人才計劃,將各類別人才納入人才項目管理庫。聘請知名企業家、行業專家、科技人才等擔任“招才大使”,圍繞淄博高新區重點產業人才需求實現精準引才,并根據引才成效,給予表揚。
16.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
堅持“三個區分開來”,在人才引進、項目扶持、人才獎勵、人才評審、創新試點、招才引智等工作中,決策程序符合規定,工作人員出現一定失誤或未達到預期效果的,依規依紀減輕或免除其相應責任。建立人才創新勉勵機制,對人才創新創業過程中因不可預知風險造成項目中止、失誤、失敗,予以寬容和責任免除,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該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內如遇上級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為準,并根據需要及時對人才政策進行更新完善。原《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淄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優化人才生態促進淄博高新區高質量發展的七條措施(試行)〉的通知》(淄高新委辦發〔2021〕5號)、《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區工作委員會、淄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淄博高新區進一步加快青年人才集聚的十條措施〉的通知》(淄高新發〔2020〕8號)、《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區工作委員會、淄博高新區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印發〈淄博高新區關于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淄高新發〔2018〕26號)同時廢止。同一人才、項目、企業獲得多項資助(獎勵)的,按“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進行資助(獎勵)。此前發布的有關文件規定,凡與《淄博高新區建設新時代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不一致的,按照《淄博高新區建設新時代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措施》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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