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管委會高層次人才引進公告
根據《宜昌市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宜人社發〔2022〕16號)和《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宜高組發〔2023〕2號)規定,結合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管委會所屬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開展2024年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數量
本次引進高層次人才3名,具體引才條件詳見《2024年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管委會高層次人才引進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進:
1.現役軍人;
2.全日制高校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及宜昌市(含縣市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17時止。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將以下資料掃描件及電子檔打包發送至郵箱ycgxrc@163.com。
(1)《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管委會高層次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須本人承諾簽字);
(2)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登記照。
3.報名須知:
(1)所需全部資料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提交,以回復確認收到報名資料的郵件為準,未收到確認郵件請及時與工作人員取得聯系,逾時不再受理;
(2)報名人員提交材料和信息須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在任何環節一經查實,即取消引進資格;
(3)報名人員務必保持報名表上填寫的通訊方式暢通,并隨時關注宜昌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http://gxq.yichang.gov.cn)最新公告。
4.資格審查:報名截止后,按照報名條件及崗位相關要求進行資格審查,不設定最低開考比例限制。資格審查后及時發布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審查結果通過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形式告知報名人員,請保持通訊方式暢通。
(二)考核。
本次人才引進考核采取面談方式進行,具體事宜以面談公告為準。面談公告將在宜昌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發布。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直接進入面談。面談主要測評考生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度。考生須持《面談通知》紙質版、二代身份證原件按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談。《面談通知》通過電子版發送至考生電子郵箱,請自行下載打印。
缺一證件者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談資格。面談結束后,體檢入圍名單將在宜昌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及時公告。
(三)體檢與考察。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在宜昌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未按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如體檢對象本人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可根據面談評價結果依次遞補人選進行體檢。
2.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專業能力、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復審。若發現有影響引進情形并查證屬實的,取消引進資格。如出現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據面談評價結果依次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察。
3.體檢、考察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示與錄用。
1.公示。綜合面談、體檢、考察等情況,經高新區黨工委會議研究后,確定擬引進人員。擬引進人員名單在宜昌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2.錄用。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錄用問題的,即辦理錄用手續。對公示反映存在影響錄用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錄用。
四、管理及待遇
引進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按規定實行崗位管理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引進人員在首個聘期(5年)內實行協議工資制。
符合市、區兩級相關人才政策享受條件的,按規定享受生活補貼、租房補貼、購房首付款補貼、裝修補貼等政策待遇。
五、其它
1.對違反人才引進工作紀律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宜昌高新區黨工委黨建工作部、區人才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崗位表》中列明的崗位所需專業均依據教育部頒布的研究生專業目錄設定。
3.2024年應屆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后辦理錄用手續;已就業人員,由本人負責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4.本次人才引進通過綜合考察考生與崗位匹配程度決定是否錄取,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管委會保留崗位取消或計劃核減的權利。
5.本次人才引進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
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管委會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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