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寧高新區科創局發布《咸寧高新區支持中小微企業加快新型工業化獎補實施細則》。
咸寧高新區支持中小微企業加快新型工業化獎補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論述和《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新型工業化打造制造強國高地的意見》(鄂發〔2023〕10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24〕19號)精神,堅持“創新驅動、綠色崛起”發展戰略,搶抓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機遇,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推動咸寧高新區高質量發展,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本獎補實施細則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咸寧高新區支持中小微企業加快新型工業化獎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所涉及獎補資金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咸寧高新區財政承擔并將所需資金納入地方財政年度預算。
第二條 咸寧高新區科創局負責所在轄區內獎補項目申報、預算編制和執行工作,咸寧高新區財金局負責將獎補資金納入年度預算,按照《實施細則》據實撥付。
第二章 支持對象及條件
第三條 《實施細則》所支持對象為符合咸寧高新區產業發展規劃,經在咸寧高新區依法成立,且統計關系在咸寧高新區的企業。
第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營主體不得納入《實施細則》支持范圍:
(一)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補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二)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的;
(三)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
(四)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環保事故的;
(五)其他不適宜申報獎補資金的情形。
第三章 支持政策和要求
第五條 在滿足《實施細則》支持政策標準和支持對象要求,按時提交申報資料并通過最終審核的,給予獎勵補助。
(一)鼓勵申報“四上”企業
1.對于在咸寧高新區首次入規納統,且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及工業總產值達2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不含)的企業,按企業首次進規方式,給予每家小進規企業15萬元一次性獎勵,給予每家新進規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入規第二年和第三年如不發生退規且營業收入及工業總產值較上一年度增長達50%及以上,再給予每家15萬元的一次性穩規獎勵,穩規獎勵最多獎勵2年,總計30萬元。
2.對于在咸寧高新區首次入規納統,且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及工業總產值達5000萬元(含)的企業,按企業首次進規方式,給予每家小進規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給予每家新進規企業30萬元一次性獎勵;入規第二年和第三年如不發生退規且營業收入及工業總產值較上一年度增長達20%及以上,再給予每家20萬元的一次性穩規獎勵,穩規獎勵最多獎勵2年,總計40萬元。
3.對首次認定為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的,給予每家5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鼓勵企業擴大投資
4.對園區現有工業企業,本年度設備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下的技改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補貼,設備投資額認定以企業提供的本年度設備購置發票為依據。單個項目補貼最高不超過40萬元,同個項目不得重復享受省、市、區級技改補貼政策。
(三)鼓勵企業科技創新
5.對提前向咸寧高新區科創局報備且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按規上高新技術企業、規下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每家2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
6.對獲批省“科創新物種”企業的,按瞪羚、(潛在)獨角獸、獨角獸、駝鹿四類,分別給予每家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批省百強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每家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7.鼓勵企業加大研發經費投入(以稅務報表為準)。對滿足以下五條中任意一條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營收在2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且研發投入占營收比重不低于5%、同時研發投入較上一年度增幅50%以上的;營收在5000萬元(含)至2億元且研發投入占營收比重不低于4%、同時研發投入較上一年度增幅40%以上的;營收在2億元(含)至5億元且研發投入占營收比重不低于3%、同時研發投入較上一年度增幅30%以上的;營收在5億元(含)至10億元且研發投入占營收比重不低于2%、同時研發投入較上一年度增幅20%以上的;營收在10億元(含)以上且研發投入占營收比重不低于1%、同時研發投入較上一年度增幅10%以上的。
8.對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等次的企業給予獎勵。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20萬元、15萬元、12萬元;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6萬元;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同一企業,在同一年度內僅按最高級別享受獎勵。
(四)鼓勵企業管理升級
9.鼓勵規上工業企業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坐實基層基礎臺賬,及時準確報送統計報表,按每家企業400元/月標準對具體統計人員予以補貼。
10.對獲批國家級、省級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每家2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11.對獲批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每家5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
12.對首次獲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給予每家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給予每家30萬元一次性獎勵。
13.對獲批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國家級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的企業,分別給予每家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批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的企業,給予每家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鼓勵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14.對新認定為國家級數字經濟領域優秀產品、試點示范項目(含標桿、優秀案例、揭榜掛帥等)的,給予每家企業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批國家“數字領航”企業的,給予每家50萬元一次性獎勵。
15.對首次獲批國家級“雙跨”工業互聯網平臺的企業,給予每家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批省級“雙跨”工業互聯網平臺的企業,給予每家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批省級專業型、區域型、行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的企業,分別給予每家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16.對首次通過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3A級認定的工業企業,給予每家20萬元一次性獎勵;支持企業開展數據管理成熟度模型(DCMM)貫標,對首次通過DCMM貫標2級以上的企業,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7.對首次獲批國家級、省級5G全連接工廠的企業,分別給予每家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18.對獲得國家級、省級認定的小型微型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省級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六)鼓勵外貿企業發展
19.鼓勵企業開展外貿業務。支持有出口實績的外貿企業實現業績快速增長,對出口實績達到50萬美元(含)至100萬美元(不含)的企業,給予企業3萬元人民幣的支持;對出口實績達到100萬美元(含)至200萬美元(不含)的企業,給予企業6萬元人民幣的支持;對出口實績達到200萬美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企業15萬元人民幣的支持。對出口實績超過200萬美元的企業,每增加100萬美元,給予企業4萬元人民幣的支持;當年新開口的企業,出口實績超過200萬美元的企業,每增加100萬美元,給予企業6萬元人民幣的支持,且只當年享受一次。
企業上年度出口實績達到50萬美元(含)至200萬美元(不含)的,本年度較上一年度增長50%(含)以上的企業,給予企業5萬元人民幣的獎勵。企業上年度出口實績達到200萬美元(含)以上的,本年度較上一年度增長30%(含)以上的企業,給予企業5萬元人民幣的獎勵。
企業開展進口業務,獎勵政策參照出口政策執行。
20.鼓勵企業境內外參展。對參加境內外國際展會的企業,在展位費、特裝費、物流費等費用上按照實際發生額不超過60%對企業進行補貼。單次參展費用補貼不超過5萬元,單個企業年累計補貼金額不超過30萬元。
第四章 申報流程
獎補申領工作原則上按以下程序即時撥付(納入咸寧高新區財金局“免申即享”項目除外):
第六條 符合條件的企業持相關證明材料向咸寧高新區科創局提出書面申請。
第七條 咸寧高新區科創局負責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核實,并提出初審意見。
第八條 根據初審意見,咸寧高新區科創局通知相關企業進行申報資料完善。
第九條 咸寧高新區科創局復審后召集召開政策兌現專題會議,再報咸寧高新區常務會議審議。
第十條 經咸寧高新區常務會議審批后,由咸寧高新區財金局進行資金撥付。
第五章 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咸寧高新區科創局嚴格按照預算管理有關要求,開展績效評價,切實加強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條 申報主體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負責,不得隱瞞虛報、虛增多領和重復申報。對違反規定騙取、使用財政資金的,一律取消補助資格,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在獎補資金評審及發放過程中如有以權謀私、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為咸寧高新區配套獎勵政策,高新區企業除享受國家、省、市級相關政策獎勵外,同時享受高新區配套獎勵政策,本《實施細則》有特別說明的除外。
第十五條 同一經營主體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享受多項政策支持,但涉及咸寧高新區發布的同一類型政策且政策內容相互涵蓋的,不同時享受。
第十六條 本《實施細則》不溯及既往,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為兩年。具體政策條款由咸寧高新區科創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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