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廣東省廣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通過,并經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準,新修訂的《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下稱《條例》)將于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修訂后的《條例》共七章34條,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廣州開發區)管理體制、開發建設、產業發展、開放合作、服務保障等作出全面規范。
40年前,自建區伊始,廣州開發區就提出“依法治區”的先進理念。1987年2月19日頒布實施的《條例》,是廣州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規,也是全國首部關于經濟功能區的地方立法。
然而,在實現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廣州開發區也面臨著體制機制受限、資源約束趨緊、功能區域分散、發展動能不足等方面挑戰。本次《條例》修訂,是依據法律法規和新時期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要求,在廣州開發區“二次創業”的全新發展階段,對原條例的結構和內容進行了全面調整和優化。
據了解,本次《條例》修訂秉持兩大總體思路,一是保留優化原條例中行之有效的好制度、好做法;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梳理發展中的問題,及時清理滯后條款,完善增加原《條例》中落后或欠缺的內容。
修訂后的《條例》突出放權賦能,明確廣州開發區管委會行使市一級管理權限,將“能放則放”原則寫入法規,除依法應當由市政府管理或全市統籌的重大事項外,市級經濟建設管理權限交由管委會實施。這意味著未來廣州開發區將在項目引進、土地開發、行政審批等方面享有更大的政策優勢和自主權。
本次《條例》修訂后的另一個特點是聚焦高質量發展,在廣州開發區重點產業培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產業創新能力提升、綠色低碳發展、園區智能化改造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確的具體要求。
《條例》明確列舉了生物制造、低空經濟、人工智能、數字產業等20項重點發展產業并規定動態調整,要求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制定支持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和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政策,持續優化產業園區功能,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強化資金支持,發展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場景建設和開放力度。
在本次《條例》的修訂中,“開放”依舊是廣州開發區的關鍵詞。不僅要高水平地“引進來”,還要堅持高質量“走出去”的戰略,“引進來”“走出去”并行發力同步擴大新格局,充分發揮開發區對外開放平臺作用?!稐l例》規定,廣州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加強國際合作平臺建設,創新國際合作園區合作模式和市場化開發模式,支持區內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開展國際技術交流與跨境協作;完善以過程監管為重點的投資便利制度,在醫療、科技、金融、教育、電信等領域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探索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可行模式,推進粵港澳大灣區職稱評價和職業資格認可。
本次修訂的《條例》還對人才保障、企業服務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進一步深化一流的營商環境。同時,對于企業尤為關注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條例》還規定,開發區管委會應當加強知識產權協同保護,優化知識產權保險業務,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維權服務體系和糾紛解決機制。
“廣州開發區始終積極構建親商、安商、富商的營商環境,致力于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推動行政效率提升?!睆V州派真生物總經理張超表示,在《條例》的明確指引下,一系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營造了有利于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的氛圍,大大增強了企業到開發區干事創業的信心和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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